科学研究

实验器材使用管理制度

添加时间:2011-10-05 作者: 来源 访问量 :

一、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是教学专用器材,通常仅供教学实验使用,不得用于生产或供给非教学部门使用。

 

二、使用实验器材须填报“实验用品使用通知单”(演示实验应在课前三天提交通知单,分组实验应在课前一周提交通知单)送交实验管理员备货。实验管理员应严格按通知单填报的品种数量提供物品,不见通知单时器材不得出库。

 

三、实验器材出库后,其使用保养应由领用人负责。使用者要爱护仪器、节约材料、防止器材丢失和标签脱落。实验器材不得长时间在库外滞留,用毕要擦洗干净及时面交管理员验收入库。

 

四、实验器材在使用中如有损坏或丢失,相关责任者须填报“实验用品损坏登记卡”,属非自然损坏的按《实验器材损坏赔偿制度》执行。


 

五、使用特殊仪器设备(大型、精密、贵重仪器)要填写仪器使用维护卡,使用化学危险品(极易燃爆、毒害品)要填写专用登记卡进行严格登记。

 

六、用毕器材回收入库时,管理员应认真按原“器材使用通知单”核对品种、数量并审验质量,且做回收记载。对损坏物品要及时做出相应处理。

 

七、外单位、校内其它科室及个人使用实验器材,除执行本制度外,要按《实验器材借用管理制度》履行手续。

 

八、实验器材使用管理上的失误,管理员应承担相应责任。